核准醫院重處理及使用說明書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外部稽核作業程序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核准醫院重處理及使用說明書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外部稽核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9月7日衛部醫字第1111666135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6日衛部醫字第1111660319號公告「醫院重處理及使用說明書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審查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作業程序已置於本部醫事司醫療品質及醫院評鑑項下(https://dep.mohw.gov.tw/DOMA/cp-2709-62824-106.html) ,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