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來函有關尼古清戒菸口含錠納入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暨修正「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自115年3月1日起生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年2月10日國健教字第1150760172A號函辦理,如附 件。
二、旨揭藥品補助額度說明如下(自115年3月1日起生效):
(一)「尼古清戒菸口含錠2毫克(衛部藥輸字第029054號)」:藥品代碼 B029054100,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6元。
(二)「尼古清戒菸口含錠4毫克(衛部藥輸字第029055號)」:藥品代碼 B029055100,補助額度為8元。
三、國民健康署更新「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及「戒菸服務 用藥原則」附表,公告位置如下:
(一)國民健康署網站(路徑為: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戒菸服務)
(二)「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
(三)「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路徑為:VPN系統>資料交換區 >機構下載資料專區)
四、敬請協助週知 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