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會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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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之24小時訓練課綱訊息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牙全岳字第002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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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訊息

主旨:檢轉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
          之24小時訓練課綱訊息,惠請協助公告或周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於113年4月1日衛部口字第1132060400號公告「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以下稱本計畫)必修訓練項目『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之24小時訓練課綱、辦理單位之執行
      內容說明」,規範自113年8月起,本計畫受訓醫師須至衛生福利部指定辦理單位完成16小時課堂講授及
      8小時教具操作,並於訓練機構完成3項5例治療病例數。

二、承上,有關「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之24 小時訓練課程開課資訊,可逕至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之
     「必修口外24 小時訓練課程公開資訊平台」查閱
    (網址:https://dpgy.mohw.gov.tw/Security/Login_dpgy.aspx)。

三、檢附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操作畫面圖示1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