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預防保健服務之口腔黏膜檢查品質管理原則」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預防保健服務之口腔黏膜檢查品質管理原則」,名稱修正為「口腔預防保健服務之口腔黏膜檢查品質管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生 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5日衛部口字第1142060546A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修正後口腔預防保健服務之口腔黏膜檢查品質管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詳見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網站 /首頁/公告專區(網址:https://dep.mohw.gov.tw/ DOOH/cp-6718-82695-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