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落實就診場所動線管控
主旨:為維護就診民眾隱私權益,請落實就診場所動線管控及適時增加管理人力,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1月9日府授社婦幼字第1133230746號函辦理
二、案係日前發生醫療機構之檢查室因未有相關醫事人員管理致民眾誤入情事,侵害刻正進行私密部位檢查之民眾隱私權益。
三、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業務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醫 療隱私維護規範」辦理,並落實診間及檢查室等診療、檢查、處置場所之動線管控,適時增加管理人力,以維護就診民眾隱私權益。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醫師公會,請轉知所屬開業會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