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在執業中碰到有關「醫療事故預防、醫療鑑定、醫療暴力」狀況
主 旨:為調查在執業中碰到有關「醫療事故預防、醫療鑑定、醫療暴力」等困難或是狀況,敬請於113年11月20日(三)前回復或建議。
說明:
(一)針對 113年10月28日臺灣高等檢察署召開「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 處理法暨醫療暴力聯繫會議」,本會所提建議,供參考,詳如下: (一)有關矯正機關,牙醫和其它的醫科不一樣,我們看診有一定程序 的危險性因為我們的器械都是尖銳的,另外看診後,受刑人為求 可以外出,提告醫師且對醫師人身安全造成另重的脅威。
(二)有關檢查署法院等相關鑑定,建議相關單位若需要專業團體的 第三方意見明確清楚,會建議應該提供完整明確的案件內容跟完 整的情形不用提供個人資料,只需案件,以利完整提供專業意 見,避免來來往往對於論述和專業意見認知的不同。
(三)有關要醫師出庭的這個部份,有無其它方式解決,因為醫師出庭
做證或是專業意見,都會造成醫師嚴重的困擾。
二、敬請於113 年11月20日(三)前提供公會所碰到困難狀況或建議等, 回函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