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健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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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福部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函修正「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令,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130462456A號函如附件。

二、本次修正新增2項罕見疾病為旨揭照護費用補助對象:

(一)血糖試紙/採血針新增「MELAS症候群」(MELAS),補助對象由原9項罕見疾病增加為10項。

(二)裝置假牙新增「低磷酸酯酶症」(Hypophosphatasia),補助對象由原2項罕見疾病增加為3項。

三、相關補助作業說明放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s://gov.tw/Vgw),補助申請問題可洽罕見疾病專案辦公室(專線電話:02-2545-9066)。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96&pid=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