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修訂「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管控作業說明」及「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抽樣抽審作業原則」1130321
主 旨:有關新增修訂「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管控作業說明」及「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抽樣抽審作業原則」一事,屬於牙周病統合治療方案修訂內容,自 113年6月(費用年月)起實施,其餘修訂內容自113年4 月(費用年月)起實施,敬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週知並加強宣導,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 113 年3月21日第4次「牙醫門診總額臺北分區共管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旨揭「管控作業說明」及「抽樣抽審作業原則」資料 一份,詳見附件。
三、旨揭作業說明下載路徑: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付規定/各分區業務組總額專區/臺北業務組總額專區/牙醫總額/管控辦法暨作業說明(抽樣抽審作業原則)/11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