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113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ICOPE) 知能提升計畫」服務機構
主旨:為招募「113年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ICOPE)知能提升計畫」服務機構,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醫事人員及社區單位,並請有意願參與之服務機構於113 年2月23日(星期五)前提交申請相關資料至本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健康署)113年1月2日國健慢病字第1120661122號函辦理。
二、健康署為因應人口快速高齡化,長者慢性疾病可能導致後續失能或失智等健康問題,造成長照體系沈重負擔,健康署自109年10月起試辦旨揭計畫,以早期評估長者功能,早期提供長者所需介入服務,進而預防及延緩失能
113年賡續辦理前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執行單位:醫療院所及具有專任醫事人員編制之機構( 如:社區藥局、聽力所、驗光所、物理治療所...等)。
(二)執行資格:醫事人員、公共衛生師或社會工作師,依法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及執業執照,且執業登記於醫事機構者。
(三)服務對象: 65歲以上長者或55歲以上原住民,1年可 接受評估服務1次。前述民眾須排除該民眾距前次評估年月於1年者及長期臥床者。
三、檢送旨揭計畫申辦作業須知1份(如附件),相關資料同步置放於雲端供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WRG73L)請有意願參與之服務機構,依限提交申請書至本局。另本計畫相關問題可洽本局承辦人闕伯霖技士或顏麗粉 研究助理(連繫電話:市民熱線1999(02-27208889)分機 1804,電子郵件信箱:qw6037@gov.taipei或wa2919@ 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