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公告 代轉 台北市衛生局關於各機構服務時段請依全民健保醫事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 發佈日期:113.02.16 代轉 台北市衛生局關於各機構服務時段請依全民健保醫事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詳如附件。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