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及維修實施計畫」113年度實施辦法
「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及維修實施計畫」113年度實施辦法
說明:一、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113.01.04北市社老字第11133001001號函辦理
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持續提供弱勢老人口腔健康照顧之福利,113年補助計畫執行程序沿用往例,詳細內容請查閱附件
三、113年實施辦法之新增修訂如下: 臺北市(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計畫審查細則,新增術前審查內容 詳細內容請查閱附件。
四、假牙製作維修之申請與補助方式為:
固定假牙及活動假牙「製作」 |
活動假牙「維修」 |
1、由牙醫院所提出申請。(送公會審核) 2、補助款入牙醫院所帳戶。 |
1、由長者提出申請。(不必送公會審核,請牙醫院所協助填寫申請表,並開立收據) 2、補助款入長者帳戶。 |
《 詳細辦法、申請步驟及相關表格,請詳閱附件 》 |
五、為方便長者就診:本會全體會員診所均可承辦本計畫(免特約、免登記)。
※若貴診所無意願參加本計畫,敬請協助長者至其他院所就診,或致電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電話:27256968),由社會局提供協助。
六、本計畫同步於本會網站公佈,歡迎下載相關資料電子檔:www.tda.org.tw/醫師專區/口衛專案計畫/中低低收老人假牙補助計畫
七、自即日起,申請件之表格均須使用113年版本,若仍使用舊表格者,一律退件,退件方式為自取或快遞配送,快遞費由診所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