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承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之『" 承格"醫療口罩」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承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之『"承格"醫療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237號)」醫療器材許可證,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2年9月21日桃衛藥字第 1120090461號函辦理。
二、案係承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之『"承格"醫療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237號) 醫療器材許可 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9月12日衛授食字第1120023518號處分書廢止。
三、為維護民眾權益及其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