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本部於112年6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100637號公告廢止,並於112年7月1日生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轉知會員。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901 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本部於112年6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100637號公告廢止,並於112年7月1日生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轉知會員。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901 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