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口衛專案計畫

口衛專案計畫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鼓勵醫事人員參與戒菸服務相關事宜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鼓勵醫事人員參與戒菸服務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年5月16日,國健教字第1120760477號函辦理,公文如附件一。

 

二、國民健康署自111年11月1日起實施戒菸服務人員新制課綱, 醫師訓練時數、繼續教育時數及取得戒菸服務資格內容皆已簡化

 

三、醫師曾修習舊制課程者,國民健康署提供資格轉銜措施至112 年10月31日止,請詳閱附件一說明。

 

四、 國民健康署公告112年1月1日起適用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如附件二;其中已增調部分項目補助基準,敬請詳閱。

 

五、敬請協助週知 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