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智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科二廠持有之「智順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468號)」許可證一案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智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科二廠持有之「智順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468號)」許可證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4月17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46756號函暨112年4月13日衛授食字第1120007408號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公司持有之「智順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468號)」,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13日以衛授食字1121603247號公告廢止(自請註銷)。
三、另有關說明二廢止許可證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許可證各類月報查詢系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供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