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函轉衛生福利部函「為避免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觸犯法規 ,有關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於辦理查驗登記前,不得宣傳 之相關規定」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函「為避免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觸犯法規,有關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於辦理查驗登記前,不得宣傳之相關規定」,詳如說明段,請查照並轉知會員。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 112年2月23日衛部醫字第1121661486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