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請協助配合華昌製藥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藥品回收作業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主旨:有關華昌製藥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6月28日南市衛食藥字第1050104014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係華昌製藥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滑石粉」等96件藥品(詳如清冊),未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即製造,上開情事應依藥事法第80條及藥物回收處理辦法規定,立即下架並回收銷毀。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請貴機構配合案內產品下架回收作業。
四、檢附案內藥品清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