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詢衛福部長照專業服務手冊執行人員資格事
主旨:截至目前提供長照專業服務人員需於本年度8月31日前完成Level 2 及Level 3 訓練課程,9月1日(含)後未完成者且執行專業服務不得支領服務費用,詳如說明段,請查照並公告所屬。
說明:詳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
主旨:截至目前提供長照專業服務人員需於本年度8月31日前完成Level 2 及Level 3 訓練課程,9月1日(含)後未完成者且執行專業服務不得支領服務費用,詳如說明段,請查照並公告所屬。
說明:詳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