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節能績效保證計畫」
主旨:函轉經濟部能源局111年12月26日能技字第11105015720公告第2次受理申請112年「節能績效保證計畫」之期間及優先補助項目影本1份,敬請轉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產業發展局111年12月29日北市產業公字第1110151317號函辦理。
二、案係本府產發局轉知經濟部能源局公告第2次受理申請112年「節能績效保證計畫」,其補助對象包含「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醫療機構」、「機關」、「學校」申請日期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2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相關資訊可於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查詢。
三、本要點補助條件如下:
1.申請補助單位契約用電容量達100瓩以上或整合自身及所屬(轄單位累積契約用電 500瓩以上者。
2.績效保證計畫節能率不得低於10%
3.本案囿於年度預算經費支用規定,節能改善工程應於112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隨函檢附「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要點」1份(如附件)相關資訊可於能源局網站(https://www. moeaboe.gov.tw/ECW/populace/Law/ Content.aspx?menu_id=1053)查詢。
五、囿於年度預算經費支用規定,節能改善工程應於112年12月15日前完成。
六、\本案宣導及諮詢等事宜,經濟部能源局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能源技術服務產業推動辦公室(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48號6樓)辦理,如有需要,歡迎逕洽該會聯繫,聯絡電話:(02)2911-0688分機718、723、732、 741、 718、765°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