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助理專區 牙醫助理進階班-聲明書 發佈日期:111.12.19 未取得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核發之「牙醫助理合格證書」者 依法無法參加「牙醫助理繼續教育學分班-進階班」 因個人因素欲參與課程者 須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填具聲明書後方可上課 (僅參與上課無法取得學分) 牙醫助理繼續教育學分班【進階班】-聲明書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