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主旨:「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11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4340號公告預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日衛授食字第1111604399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三、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旨揭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281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郵件:mdshli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