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第二次追加劑 已開始預約施打

第二次追加劑 已開始預約施打

【衛生局目前不再安排統一造冊施打】

請符合接種資格者,自行到有開疫苗特別門診的醫院掛號接種.

 

施打方式

1:到各大醫院及特約診所可預約施打。

 

施打資格認定

1:第二次追加劑需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如曾經確診者,須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

2:醫事人員需出示有執業登記的執業執照(效期內)。

3:非醫事人員之醫事機構工作相關證明

     (包含在職證明,勞健保等足以認定該人員隸屬於該院所之非醫事 人員工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