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起取消建議檢驗SARS-CoV-2個案轉診作業及相關獎勵,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主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COVID-19社區流行疫情,為減輕大規模疫情期間基層院所及公衛端工作負荷,自本(111)年4月25日起取消建議檢驗SARS-CoV-2個案轉診作業及相關獎勵,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2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65號函辦理(附件)。
二、為強化基層院所與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分級醫療服務,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有「COVID-19社區採檢網絡轉珍注意事項」,民眾前往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時,由該院所醫師評估是否符合採檢對象,若符合,則由醫師開立轉診單,請就醫民眾持轉診單儘速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並由開單院所主動通知本局,以利掌握及管理轉診個案就醫情形,合先敘明。
三、鑒於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確診個案遽增,考量Omicron病毒株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由基層院所轉診建議採檢個案,以加強疫情監測之助益已顯著降低。為減輕大規模疫情期間基層院所及公衛端工作負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年4月25日起取消建議採檢個案轉診作業。
四、配合前述採檢個案轉診作業調整,停止辦理接觸者健康追蹤管理系統(Trace系統)之「COVID-19轉診個案」專案,健康服務中心無須再於系統每日回報轉診個案就醫採檢情形及相關個案追蹤事宜。
五、依據「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發給開立建議SARS-CoV-2採檢對象轉診單之基層院所轉檢獎勵、確診病例轉檢通報獎勵及指定採檢醫療機構協助採檢獎勵,併同取消發給。
六、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及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請周知所屬會員知悉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