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訂自111年1月1日起施行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牙全志字第00509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訂自
111年1月1日起施行,請轉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一、計畫電子檔置於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hi.gov.tw/ ,路徑:首頁。法
規公告)公告。
二、健保署來文詳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