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公告 修訂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 發佈日期:109.09.17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訂「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標準規範」乙案,詳如說明段,敬請 查照並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6月15日衛部資字第1092660227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 公文全本+附件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