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實遵守「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相關規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93010728號
主旨:重申為改善醫師勞動條件、維護民眾就醫權益及確保醫療體系健全發展,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之相關規定辦理,並請確實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業於108年7月31日衛部醫字第1081669438號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109年5月22日衛部醫字第1091662621號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第5點、第6點及第7點規定。
三、「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相關Q&A」等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