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非健保特約院所
執行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說明~非健保特約院所
說明:
一、本補助津貼發放規定及方式依據「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非健保特約診所】之補助津貼須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送相關資料進行申請,院所清單如附檔。
三、本補助津貼係為勉勵醫療照護相關工作人員之辛苦,需撥付一定比例給院所人員。
四、申請資料請於109年8月14日前完整填寫(如附檔),並寄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醫事管理科黃聿安小姐收。(電話:1999轉分機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