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快申請】執行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健保特約院所
※申請補助時間已過期,請尚未提出申請之院所,儘快提交「獎勵金人員分配清冊」予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免權益受損。
執行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說明~健保特約院所
說明:
一、本補助津貼發放規定及方式依據「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健保特約診所】之補助津貼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進行金額計算及撥付,撥付院所清單如附檔。
三、本補助津貼係為勉勵醫療照護相關工作人員之辛苦,需撥付一定比例給院所人員,請於109年8月30日前填寫「獎勵金人員分配清冊」,並寄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醫事管理科黃聿安小姐收。(電話:1999轉分機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