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審查分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109)健保台北字第446號
主 旨:有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案」一事,敬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週知並加強宣導,詳
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109年6月18日第2次「牙醫門診總額臺北分區共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節省傳統紙本病歷及醫療影像製作之人力、設備、耗材及儲存空間等支出,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可利用衛生福利部中
央健康保險署醫事服務機構電子化專業審查系統傳送病歷電子檔案資料送審,特訂定本專業審查作業紙本病歷替代方
案。
三.綜上,檢附旨揭方案一份,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