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 因防疫所需醫療院所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109.04.09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擬定「因防疫所需醫療院所配合事項」,詳如說明段,敬請 查照並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4日衛部醫字第1091661826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 公文 因防疫所需請醫療院所配合事項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