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全聯會公告符合分科轉診醫師之申請方式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牙全源字第1289號
主旨:有關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部牙醫」通則三(一)第3點分科轉診醫師之申請方式,詳如
說明段,敬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部牙醫,附表3.3.4通則三之(一)第3項符合轉診醫師資格之產製名
單處理方式辦理。
二.今年度符合申請資格之醫師名單己建置於本會網站(www.cda.org.tw),路徑:新聞資訊 > 最新消息 > 轉診加成附表
3.3.4通則三之(一)符合轉診醫師資格名單,請逕行上網查詢。
三.承上,符合資格者需檢具「牙醫門診總額接受分科轉診之醫療院所申請書」(附件),郵寄至本會彙整後送所轄保險人分區
業務組核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