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院所收取非醫療費用之項目前、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主旨:貴機機收取非醫療費用之項目及費額提報本局備查時,請填妥「臺北市醫療機構非醫療費用備查表」(如附件),函送本局憑處,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2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81672622號函暨本局108年12月16日北市衛醫字第10831752961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