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曾赴中港澳地區等二級流行地區之醫事人員,進行居家檢疫14日,切勿照顧病人
主旨:為加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武漢肺炎)防疫作業,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11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642號函辦理。
二、請貴院確實要求近期內曾赴中港澳地區等二級流行地區之醫事人員,進行居家檢疫14日,切勿照顧病人。
三、請貴院加強人員管理,自訂感染管制規則,以強化醫院管理,提升防疫能力,並特別注意應落實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人員之管控機制(含外包人員)。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醫師公會、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及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會員,要求醫療機構近期內曾赴中港澳地區等二級流行地區之醫事人員,進行居家檢疫14日,切勿照顧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