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之約定書範本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081669449號
主旨:檢送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函報縣(市)政府公文範本、約定書參考範本及核備名冊範本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
二、勞動部於108年3月12日公告訂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108年9月1日生效;另勞動部已於108年6月10日預告完成核定住院醫師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有關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並報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三、有關上開約定事項及報備作業,檢送旨揭範本供醫療機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