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8年4月1日生效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牙全廷字第2541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8年4月
1日生效,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8年3月26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120C號函辦理。
二.新增診療項目「單側顱顎關節鏡手術」(編號92230B,12,861點),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
三.詳見附檔來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