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訂定「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738741300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1日衛部醫字1071662596號令訂定「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1日衛部醫字第1071662596C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及發布令掃描檔各一份。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738741300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1日衛部醫字1071662596號令訂定「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11日衛部醫字第1071662596C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條文、總說明、逐條說明及發布令掃描檔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