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規定,並自107年2月1日生效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7年2月1日生敦,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一.修訂內容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一)調整「符合 加強感染管之牙科門診診察費」等7項支點數。
(二)修訂「齒顎全景X光攝影」等6項支付標準文字。
(三)修訂第四章麻醉費通則文字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7年2月1日生敦,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一.修訂內容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一)調整「符合 加強感染管之牙科門診診察費」等7項支點數。
(二)修訂「齒顎全景X光攝影」等6項支付標準文字。
(三)修訂第四章麻醉費通則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