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基準-修訂
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基準-修訂
【106.5.8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1061760801號函】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生效;惟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前
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詳如附件,
請 查照。
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基準-修訂
【106.5.8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1061760801號函】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生效;惟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前
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詳如附件,
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