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會務公告

會務公告

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基準-修訂

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基準-修訂

【106.5.8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1061760801號函】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生效;惟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前

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詳如附件,

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