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牙全聰字第3589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
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一及附表十六修正草案,於106年1月16日
以衛授食字第1051413688號公布預告,(前揭資料請於本會網站http://www.cd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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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檢送衛授食字第1051413690號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