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及「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且點值低獎勵方案」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牙全聰字第3576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06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
保留款實施方案」及「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且點值低獎勵方案」
,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敬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檢送健保醫字第106003254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