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年1月1日起修訂「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牙全聰字第3522號
主旨:檢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
,自106年1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敬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12月27日健保醫字第1050034464號函,
檢送修訂「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詳如附件,敬請周知會員。
二、本次重要修訂為新增附件二、牙醫院所感染管制SOP作業考評表並酌修B.軟方面
項目「5.完善廢棄物處置」及「8.器械滅菌消毒」部分評分內容。
三、上述公告修正內容電子檔已刊登於本會網站(www.cda.org.tw),供會員自行下載
;路徑:法規資料庫〉全民健保總額相關法規〉總額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