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醫事公告

醫事公告

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給予公假相關事宜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醫療機構得於每年20小時範圍內給予公假,敬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醫師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26日衛部醫字第1141671119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