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函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檢送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31260618B號函,衛生福利部 113年11月13日於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站「法令規章/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刊登預告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並附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對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