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公告 有關醫事人員育嬰假超過1年以上應辦理歇業所需證明文件疑義 發佈日期:112.12.26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有關醫事人員育嬰假超過1年以上應 辦理歇業所需證明文件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衛生福利112年12月8日衛部醫字第1121668892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衛生福利部來函(如附件)一份 公文本文 附檔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 訊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