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管控作業」微調措施同步修正至111年7月31日(費用年月)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審查分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111)健保台北字第456號
主 旨:本會為配合健保署「健保署因應COVID-19之調整作為第16版(111年6月30日公告),「自111年5月13日至111年7月31日暫停審查」,「全民健保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管控作業」微調措施同步修正至111年7月31日(費用年月),詳如說明段,敬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週知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111年7月14日第13-7次常務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微調措施指標如下,微調期間僅限111年4月至7月(費用年/月):
三.採計指標:絕對指標1、絕對指標5、新執業醫師指標1、新特約指標1、新特約指標4,共計五項指標,其餘指標暫不採計。
四.指標值計算:絕對指標1、新執業醫師指標1、新特約指標1,以上三項指標值與108年同期比較,取其高者作為當月指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