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防疫影響,111年專科醫師證書更新得予自動展延1年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113152128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
有關111年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
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自即日起免依專科醫師分科及
甄審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衛生福利部申請
展延,得予自動展延1年,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檢送大部111年6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11664103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