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需要,醫療機構如認為其所屬醫師有於機構外實施通訊診療之必要,應報經機構所在地衛生局同意
主旨: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需要,醫療機構如認為其所屬醫師有於機構外實施通訊診療之必要,應報經機構所在地衛生局同意,請轉知所屬開業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6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77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