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防疫影響,今年度執照更新逕予展延1年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103118208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告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
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 31日
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遷予展延1年,請查照。
說明: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15日衛部醫字第1101660973號函來文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