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相關業務宣導事項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台北區審查分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108)健保台北字第660號
主 旨:有關牙醫門診總額健保相關業務宣導事項,詳如說明段,敬請貴會轉所屬會員週知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108年9月28日第11屆第7次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健保業務宣導項目如下:
(一)有關臨床治療指引「手術拔除深部阻生齒(92063C)」之圖譜,請參閱附件。
(二)執行「牙周病統合治療實施方案」注意事項如下:
1.須至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進行牙周病統合治療方案登錄及查詢該病人是否曾接受牙周病統合治療,如一年內未
曾收案(以執行91021C起算),始得收案執行,未登錄不得申報本方案所列診療項目。
2.於執行前主動自行檢查該案是否已登錄;若先前登錄紀錄已被刪除,請再次執行登錄;務必確實於申報執行前確認相
關登錄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週日及國定假日牙醫門診急症處置(92094C)」,請務必依支付標準
規定,須符合診療項目備註所載之適應症,且病歷須詳實記載急症處置內容,支付標準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有關近期醫療院所多刷保險對象健保卡,經健保署查核後處份之案例,請務必依法規核實申報醫療費用,相關案例請
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