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醫事人員行動憑證管理服務窗口作業要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醫字第1083134771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8日衛部資字第1082660339號公告訂定「醫事憑證管理中心醫事人員行動憑證管理服務窗口作業要點」,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欲申辦醫事人員行動憑證,請醫事機構向衛生福利部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申請並依要點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8年8月8日衛部資字第1082660339A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及「醫事憑證管理中心醫事人員行動憑證管理服務窗口作業要點」如附件。